廣東要求試行隨遷子女異地高考
【財新網(wǎng)】(記者 林韻詩)近日,異地高考問題集中地之一的廣東出臺方案,要求試行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就地參加高考。
4月17日,廣東省政府印發(fā)《深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下稱《方案》)。
《方案》包括統(tǒng)籌城鄉(xiāng)間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發(fā)展、均衡縣區(qū)間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促進不同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七部分。
異地高考問題方面,《方案》提出,要試行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在輸入地就讀學校參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內高職高專院校接受外省戶籍考生入學申請;鼓勵外省籍高職高專學生畢業(yè)后,在廣東就業(yè)和入戶。
同時,要逐步將異地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全面納入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和財政預算。加大學前教育的投入和管理,切實解決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幼兒園的實際困難。
《方案》提出,要繼續(xù)推進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城鎮(zhèn),切實保障異地務工人員在土地、集體經濟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方案》稱,要確保異地務工人員按規(guī)定參加本省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保政策的同城待遇;尊重異地務工人員的民主權利,適當增加異地務工人員在全省各級黨代會、人大、政協(xié)代表中的人數(shù)。
《方案》還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fā)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服務中的主體作用,發(fā)揮政府在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主導作用。
同時,要積極主動向下級政府放權,加大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力度,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出臺省市縣政府部門轉變職能目錄和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錄,大力清理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北京、上海、廣東是異地高考問題集中地。2012年3月底,上海市教衛(wèi)黨委書記、市教委主任薛明揚曾表示,該市異地高考12月將有“說法”。
“兩會”召開前夕,山東率先出臺“異地高考”方案,決定從2014年起,高中階段在魯有完整學籍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子女可在該省高考,并享受與本地考生同等錄取待遇。
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曾在2012年“兩會”期間表示,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上半年就會出臺,“異地高考”問題則由各省依據(jù)教育部方案提出具體實施辦法,2012年內擬定時間表。■
附:廣東省《深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全文)